钉子鞋的作用是帮助前脚掌加力,提高短跑速度,并防止打滑。钉鞋采用优质橡胶、布、合金为材料制成,最大的特点为鞋底有合金钉,有良好的防滑性能,适合各种场地跑步选手使用。钉鞋可分为长筒钉鞋和短筒钉鞋;长筒钉鞋有较高防水能力及保暖作用,是秋、冬季等中之首选。穿钉鞋参加短跑比赛不仅可以提高速度和比赛成绩,还对田径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,充分利用物理学问改良体育运动。
不过长跑穿钉鞋会使你的脚部非常疲劳,钉鞋前脚掌的底座会把你的前脚掌磨出泡,严重的会形成血泡。 中长跑是全脚掌落地,短跑是前脚掌落地,钉鞋是为短跑设计的(所以只有前脚掌有钉) 没有什么好处。钉鞋一定要穿的很紧,鞋身要包裹整个脚,不能留一点空隙。这样就能充分的用上力量。所以买鞋子的时候一定要亲自试鞋。
钉子鞋,准确地说,现代钉子鞋,是由德国阿迪达斯公司发明的。
1936年的奥运会来临前,阿迪·达斯勒兄弟俩发明了短跑运动员用的钉子鞋。当他们得知短跑名将欧文斯很有希望夺冠的消息后,就免费将钉子鞋送给他试穿,欧文斯不负众望,在比赛中一人独揽4枚金牌。从此,现代钉子鞋逐渐成为田径等体育运动中必不可缺的用品。
其实,远在4000多年前的大禹时,我们勤劳智慧的先人就已经在使用钉子鞋(发明当然还要早些),把它作为一种登山用的工具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中有这样的记载:“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,乃劳身焦思,居外十三年,过家门不敢入。薄衣食,致孝于鬼神;卑宫室,致费於沟淢。陆行乘车,水行乘船,泥行乘橇,山行乘檋(音jū)。左准绳,右规矩,载四时,以开九州,通九道,陂九泽,度九山。”
南朝宋裴骃(即为《三国志》作注的裴松之之子)的《史记集解》在“山行乘檋”引用了如淳(冯翊人,魏陈郡丞,是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等史书著名的注疏者)的注解,如淳曰:“檋车,谓以铁如锥头,长半寸,施之履下,以上山,不蹉跌也。”
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:檋车,说的是用铁制成像锥子头一样,长约半寸,安放在鞋的下面,依靠它来上山,不致失足跌倒。这里“以铁如锥头”的“锥头”明显就是钉子一类的东西了。现代铁钉的钉子鞋,在鞋底露出的不也是“锥头”的样子吗?所以“檋”也就当然可以称为专门用于登山的钉子鞋了。另外唐代张守节《史记正义》中又对“檋”这种钉子鞋钉子的组合有更详尽的说明:“上山,前齿短,后齿长;下山,前齿长,后齿短也。”
这段文字很容易明白,上山时,钉子鞋前面的钉子短,后面的钉子长;下山时,鞋前面的钉子长,后面的钉子短。这种组合很符合登山的实际情况。